A3版:党群园地总第2663期 >2012-01-01编印

五公司共玉项目部“五项”举措保稳定
刊发日期:2012-01-01 阅读次数: 作者:何增
本报青海兴海讯日前,五公司共玉项目部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地震灾后重建指挥部关于解决民工工资专题会议精神,采取“五项”举措发放民工工资,维护了灾后重建工作的稳定。
一是严格按照“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执行劳动保障部、建设部颁布的《建设领域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和《青海省建设领域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按照规定缴纳工资支付保障金。二是在承包合同、协议中明确施工人员工资支付规定,劳务协作队伍付款优先考虑支付民工工资,采取资金汇入民工工资卡或现金支付的方式确保工资发放受控。三是全面检查民工工资足额兑现情况。四是设立专项应对资金和建立应急机制,项目部拿出资金作为紧急情况下解决民工工资专项应对资金。五是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发现拖欠工资问题,及时督促劳务协作队伍妥善解决。对劳务协作队伍不配合“清欠”协调工作的,及时向当地政府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何增 谭文峰 李元勇)